我司按照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开展海口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资产清查法律尽调服务询比采购工作,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后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中标候选单位,排名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评审小组一致同意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采购的中标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人:杜可,联系电话:0898-66705698)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